固廢處置技術規范與合規要點
一、法律框架與分類管理
法規依據
固廢處置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為核心,配套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(2025年版)》和《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》(HJ 2025-2012)細化管理要求,明確固廢分類、處置資質及全流程監管責任。
危險廢物屬性判定需依據鑒別標準,混合廢物需按危險特性分類處置。
分類標準
工業固廢:分為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濕垃圾、干垃圾四類,電子垃圾、廢電池等需按細分標準處理。
危險廢物:根據毒性(T)、腐蝕性(C)、易燃性(I)、反應性(R)、感染性(In)等特性分類,標注唯一8位廢物代碼(如HW18焚燒飛灰代碼77200218)。
二、處置技術與資源化利用
一般工業固廢處置
可回收物:通過智能分揀提升資源化率至60%以上,廢紙、塑料等需采用低能耗打包機壓縮后回用。
焚燒殘渣:飛灰需經水洗、低溫熱分解等技術處理,二噁英含量達標后進入填埋場或建材生產。
危險廢物處置
焚燒處置:含油率≤5%的危廢可配伍高熱值廢物焚燒,控制二噁英排放≤0.1 ng TEQ/m³,灰渣用于生態建材。
穩定化/固化:重金屬廢渣(如鉛塵)需經化學穩定化處理,浸出毒性達標后方可填埋。
資源化創新
廢塑料熱解制燃料油、廢金屬熔煉再生等工藝優先推廣,企業需提交資源化利用率數據報告。
三、合規管理與操作要求
資質與流程
處置單位須持有對應類別的《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》,跨省轉移需通過國家固廢信息系統申報電子聯單。
危廢貯存周期≤1年,倉庫需設置防滲地面、導流溝及應急池,定期檢查防泄漏措施。
設備與安全
處置設備需通過3C認證,配備緊急停機按鈕、防護罩等裝置,操作人員須接受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。
運輸車輛安裝北斗定位系統,司機需掌握泄漏應急處理技能(如沙袋圍堵、吸附棉清理)。
排放與監測
廢氣排放執行GB 18484-2025標準:顆粒物≤10 mg/m³、SO?≤50 mg/m³,焚燒尾氣需實時監測并聯網上報。
四、分場景處置方案
固廢類型 處置技術 合規要點
生活垃圾焚燒飛灰 水洗脫氯 + 低溫熱分解 二噁英含量檢測達標后填埋
電子廢棄物 貴金屬提取 + 無害化拆解 分類執行《資源綜合利用目錄》
含油污泥 熱解(400-500℃) + 殘渣填埋 含油率≤5%方可焚燒
腐蝕性廢酸 中和處理 + 固化穩定化 包裝物標注腐蝕性標識并防泄漏
2025年固廢處置合規重點為分類精細化、資源化率提升、全流程數字化監管,企業需同步升級設備與管理系統以應對趨嚴的環保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