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廢固廢處置打包技術規范
一、分類與包裝容器選擇
分類標準
需根據危廢的物理形態(固態、半固態、液態)及危險特性(腐蝕性、易燃性、毒性等)分類包裝,禁止不同性質或類別的危廢混裝。
示例:
半固態危廢(如油泥)應裝入防滲容器;
液態危廢(如廢酸)需使用帶密封蓋的罐體;
熱塑性危廢(如含熔融性樹脂)須采用耐高溫容器。
容器要求
易產粉塵或揮發性氣體的危廢(如含鉛粉塵)必須使用閉口容器,避免泄漏污染;腐蝕性危廢需選用耐酸堿材質的包裝物。
醫療廢物中感染性廢物需專用***包裝袋,損傷性廢物(如針頭)須裝入硬質利器盒。
二、打包操作流程
預處理與減容
危廢需經壓縮、破碎等預處理以降低體積,粘稠廢物(如油泥)可通過離心脫水使含水率≤40%。
采用卡板與拉伸膜將危廢打包成統一規格的板狀物,堆疊高度需符合處置基地限高要求(如2米或4米)。
密封與防泄漏
包裝前檢查容器完整性,確保無破損;混合危廢時禁止跨類別裝填,密封后需通過氣密性測試。
液態危廢容器需預留10%以上空間,防止運輸過程中因溫度變化導致膨脹泄漏。
標簽與臺賬管理
所有包裝物需粘貼標準化危廢標簽,標注廢物名稱、代碼、危險特性及產生單位信息。
建立危廢產生、打包、轉移全流程電子臺賬,保存期限≥5年。
三、分場景打包方案
危廢類型 推薦包裝方式 合規要點
高粘度油泥 防滲桶裝 + 卡板固定 含水率≤40%且密封前靜置排氣
腐蝕性廢酸 耐酸堿罐體 + 防震填充物 罐體標注腐蝕性標識并預留安全空間
易燃性有機溶劑 閉口防爆容器 + 防靜電膜包裹 運輸前清除靜電,遠離熱源
含重金屬粉塵 閉口防塵袋 + 二次密封硬質容器 包裝后浸出毒性檢測達標
四、合規管理要求
資質與聯單
處置單位需持有對應類別的《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》,跨省轉移須通過國家固廢信息系統申報電子聯單。
運輸前需完成五聯單備案,每車危廢單獨開具聯單并留存副本。
貯存與運輸
打包后危廢應存放于防滲漏倉庫,地面設置導流溝及應急池,貯存周期≤1年。
運輸車輛需安裝北斗定位系統,司機持證上崗并隨車攜帶應急預案。